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多维突破
发布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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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璇
来源:《中国电力报》
核心提要●推动能源绿色发展,处理好经济、安全与环境的关系尤为重要●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建要适合社会系统对平台系统的需求●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进程中,“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
核心提要
●推动能源绿色发展,处理好经济、安全与环境的关系尤为重要
●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建要适合社会系统对平台系统的需求
●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进程中,“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成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关注的重点
复杂形势下,适时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立健全,已然成为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一环。
“新型能源体系的能源生产以新能源为主、消费以电能为主、运行以能源生产与消费瞬时平衡为主。能源生产不确定性与消费稳定性、总量平衡与时空不均衡的矛盾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郭剑波在中国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年会上指出。
系统认识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在“双碳”背景下,应如何准确系统认识和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作为与碳达峰碳中和密切相关的重点碳排放领域,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化转型责任重大,构建更加多元、清洁、低碳、可持续的新型能源体系成为能源产业实现战略性、整体性转型的当务之急。”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长史玉波表示。
随着大规模高比例的新能源发展,能源系统面临巨大挑战。高比例新能源接入也对电力系统在并网送出、安全运行、高效消纳、经济性等方面形成诸多挑战。推动能源绿色发展,处理好经济、安全与环境的关系尤为重要。
“如何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经济高效地实现‘双碳’目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经济—安全—环境‘矛盾三角形’将长期存在。”郭剑波认为,必须从经济社会的角度审视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戴彦德认为应从四个方面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一是发展模式上要转,二是供应模式上要换,三是生产模式上要变,四是生活模式上要简。
“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突破点有很多,但是最根本、最关键的有两点:第一,要继续推动能源革命,首先要推动能源体制机制革命,关键是要正确理解能源安全新战略要求,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第二,党中央提出的尽快从能源政策体系向碳中和政策体系转变,要高度重视。”三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冰指出。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允鹏表示,中央要求先立后破,要有基础性保障的煤电。作为我国产量充足的煤炭资源,不合理的高价对电力安全供应、能源安全构成威胁。
对于安全底线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史丹认为,我国应该加强能源安全的顶层设计和系统研判。判断能源安全风险,一个是看短缺的数量,另外一个看价格波动程度,能承受多大的价格幅度是很重要的一个标准。这个研判要防止两个极端,一个是过度的安全化,把价格一点点的波动、一点点的上涨都认为不安全;另一个是要防止去安全化,可能引起系统性风险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
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亟待突破
如果说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设是解决能源“矛盾三角形”的有效手段,那么新型电力系统就是破解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难题的核心部分。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建要适合社会系统对平台系统的需求。因此,需要以社会系统的视角,将新型电力系统谋划、规划和建设成一个信息物理社会系统、利益相关方均能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系统、与社会系统高度融合的弹性系统、结构规则清晰且风险可控的复杂巨系统。
郭剑波认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个各种矛盾交织的系统,也是能源“矛盾三角形”的集中体现。在系统演进过程中,矛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不断增加,需要从电力系统各环节,用大能源和社会体系的视角,认识新型电力系统演化趋势,加强政策管理与技术产业双轮驱动,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和利益相关方协同配合,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在经济—安全—环境“矛盾三角形”的新平衡态下可持续发展。
能源系统及其技术创新决定其安全和形态,针对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国家开发银行评审管理部资深专家陈孙蛟表示,需要加强科技创新,尤其是加大加快碳移除技术的研究,特别是电力系统要加大这方面的技术创新突破。
“能源行业要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和薄弱环节。”中国能源研究会特邀副理事长、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进行建议,一是在新能源CCS、绿氢产业、储能产业等领域集中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二是巩固传统优势,比如在煤电、水电等传统能源领域保证领先地位;三是把握好智慧能源发展方向,推进数字技术和新兴能源技术深度融合;四是构建源荷双向互动的供需模式,开展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建立与新能源主体地位相适应的输配机制。
发挥“有效市场+有为政府”作用
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进程中,“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成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关注的重点,市场化建设、科学监管及能源政策“组合拳”运用成为关键抓手。
“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基础上还需要强化社会治理。”中国能源研究会学术顾问吴吟进一步建议。
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委会会长孙耀唯表示,“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是相辅相成的,两者要实现有效互动。建立新型能源体系,也应包括构建新型的政府管理和监管体系、新型的法律体系和政策体系、新型的市场体系和交易机制。建立有效的能源市场,首先要通过改革形成合理的市场结构,形成有利于节能减碳的市场交易机制,促进绿色低碳能源发展。此外,还要建立新型的战略规划体系和标准体系、新型的统计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确保能源安全。
“能源体系内循环的主要矛盾还是在能源政策上,关键是加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建立健全各层次、各领域市场协同空间,协同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在能源价格体系上来确定机制,有效发挥价格导向作用,清理能源电力行业不必要的准入门槛,完善激励性约束性的制度建设,出台适宜的财税优惠、风险投资等政策,保证合理的空间。”陈进行表示。
“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内容很多,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等,是一个更加庞大的系统工程,所以必须加强顶层设计。”陈允鹏表示,建议国家加强对煤炭资源产供销体系宏观调控,把煤价控制在合理价位,确保能源安全和电力安全。
史丹认为,能源转型过程中,应该及时推出新的电价机制,例如绿色电价,如果用户采取绿色电价,可以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另外,我国从政策上可以给选择绿电的用户一定优惠。“由于能源的特殊性,从生产部门来看,它是个生产要素;从能源企业来看,它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行业;对老百姓来说,它是生活必需品。所有的价格机制改革,还得从安全角度上来考虑,来制定其上限或者确定监管重点是什么。”
“在新型能源体系中,电力市场的建设是个关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表示,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当中,肯定涉及利益重新分配的问题,所以价格机制要起到关键作用,让电力生产、消耗、运输的价格真正反映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
此外,多位专家还表示,政策法规决定新型能源体系演进路径和发展“生态”,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产业基础,加大科技创新,加强利益相关方协同,是实现新型能源体系健康发展的关键。